>
 
您的位置:半岛平台官方网站(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实验中心>>正文内容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工作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6日    点击数:

一、实验教师及到实验室轮岗的教师实行坐班制度。

二、负责分管实验室的安全、防火、卫生日常管理。

三、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定期检验,确保设备帐、卡、物管理到位。

四、负责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做到“小病自修、大病报修”,对于大型仪器设备要有专门使用记录,同时有设备维修、维护记录。

五、完成实验室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的建立以及收集整理。包括实验日志、开放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

六、做好实验室日常开放管理,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包括开放内容,时间,场地以及项目负责人等。

七、在学期末,提交主要教学仪器、设备完好率统计表。

八、配合专业教师,共同探讨新开设实验以及实习教学内容的实施方案并制定实验计划。

九、负责实验课程以及专业实习的教学准备及教学工作。教学准备包括仪器的准备,工具准备,场地准备,配合参与实验的教师进行相关实验、实习教学。

十、配合各系、教研室,完成实验室常规建设工作。

十一、配合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参与实验室重点项目的建设。

十二、完成学校出台的有关实验室的其他工作。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上一篇: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下一篇:汽车与交通学院工程实验中心主任工作细则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管理指南 | 管理登录 黑ICP备1100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