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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宣传进校园为大学生健康平安“保驾护航”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点击数:

美好人生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健康的体魄。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医保局十分关注关心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为了助力您健康、平安、快乐地度过大学生活,按照“全面覆盖”、“应保尽保”、“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国家总体要求,哈尔滨城乡居民(大学生)医保从方便参保缴费、有效衔接待遇、优化就医报销流程等多方面为您提供医疗保障。

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保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同于任何商业保险。大学生不受户籍、国籍限制,不受身体状况影响均可参保。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同时享受人均财政补助标准640元。个人缴费380元待学校统一通知,学生用手机通过“哈尔滨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或扫“工商银行”二维码缴费。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加哈尔滨市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期间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参保学生可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直接结算。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发生门 ( 急 ) 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 0元,在社区医疗机构及校医院(一级及无等级)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 70%;在区医院(二级)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 60%;在省市级医院(三级)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 5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500 元。

2、两病门诊待遇:参保大学生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400和600元。

3、门诊意外伤害待遇:因意外伤害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 100 元以上部分,基金支付 5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1000元。

4、门诊特殊病待遇:患有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肝、肾、肺、心脏移植)、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胰岛素治疗、肺结核、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特殊药品(靶向用药)) 的参保学生,在本市具有病种认定资质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提出认定申请,并在该院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审核。就诊时凭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到定点一所医疗机构就诊,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 80-90%。

5、门诊慢性病待遇:(见下表)

 

序号

门诊慢性病病种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每人每季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1

高血压病合并症

70%

400元

1600元

2

糖尿病合并症

3

脑血管意外偏瘫(外伤性脑出血除外)

4

重症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5

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

6

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

7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8

扩张型心肌病

9

房颤

10

癫痫

11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2

肝豆状核变性

13

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

14

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15

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症

16

肝硬化

17

重症肌无力

18

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3级以上)

19

慢性病毒性肝炎

20

布鲁氏菌病

21

艾滋病

22

支气管哮喘

23

阿尔茨海默症

24

冠状动脉支架术后药物治疗

25

冠状动脉搭桥术后药物治疗

26

银屑病

27

子宫内膜异位症

注:1、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实行季度限额管理,不设起付标准,不累计、不滚存、不结转,统一计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2、同时患有两种或以上病种的,每人每季度统筹基金支付增加100元。

 

6、住院待遇(包括因疾病或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原因):

 

就医类别

住院起付标准(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学生儿童

 

成人居民

哈市

定点

医院

就医

 

无等级医院

100

90%

90%

一级定点医院

240

90%

90%

二级定点医院

480

80%

80%

三级定点医院

720

80%

70%

精神疾病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

0

85%

85%

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

0

85%

85%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

   0

90%

90%

其他传染病患者在传染病专科定点医院

0

85%

70%

 注: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5%,多次住院的执行第2次住院起付标准。

 

 

7、生育生产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实行定额结算,支付标准为自然分娩900元、剖宫产1300元。剖宫产合并其他疾病手术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1400元。凭社保卡直接结算。

8、大病保险待遇:每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同时享受大病医疗待遇,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95元。此款在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里面列支,不用单独缴费。出院直接结算,即年度个人负担12000元以上部分,按照65%-75%报销,一个年度内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12000元以上,大病保险报销上不封顶。

9、备注:

(1)开通大学生异地结算免备案服务

为鼓励大学生按时参保缴费,方便大学生寒暑假在家乡、实习地、参保地均能享受医保直接结算待遇,对在我市参保的大学生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免备案服务。自2023年10月15日起大学生无需备案,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住院发生的费用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执行。

(2)大学生医保关系变更

参保学生发生转学、退学、因病办理休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医保待遇已经启动,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但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直到保障期结束。

(3)缴费方式

请选择其中一种:

A.“哈尔滨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扫描下方二 维码,点击右下角“荟·生活”进入“便民服务”缴费页面。 点击“城乡居民医保(年缴)”,点击“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点击“缴费地区”选择“哈尔滨地区”,点击“下一步”, 在“温馨提示”内容下方勾挑“已阅读”,点击“确定”, 选择缴费方式,按提示输入缴费人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选择“缴费年份”(2024 年),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 认支付”完成缴费。通过“哈尔滨银行”微信公众号缴纳城 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支持跨行支付。

 

B.“工商银行”二维码缴费。微信扫码下方二维码, 输入“证件号码、姓名”,选择缴费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 险),点击“查询”,选择“缴费年份”,点击“查询”, 选择“缴费档次”,点击“查询”,核实缴费信息,确认无 误后点击“立即缴费”。

 

 

(4)大学生医保服务电话

民强文化社保站:0451-57613002(红河五街区507栋前平房)

道外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0451-88321237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451-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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