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工程学院2021年度国家励志 奖学金评定方案 为保证我院 2021 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申请资格 上一学年在我院学习并经学校今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定学年 2020-2021 学年。 三、奖励标准与基本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 5000 元。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四、名额分配 我院共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62人,按各年级、各班级贫困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学年、各班级。 五、申请与评审程序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本年度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具体负责我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我院评审工作组 组长:巴 勇 杨泽运 成员:王 强 候建国 吴青松 丁 丽 郑 伟 各年级不参评的学生代表(总人数需为奇数) 3、参选学生根据本方案规定向学院评审工作组提交书面申请、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并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打印,手写签字)。 4、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本方案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各年级的分配名额进行资格审查。 5、学院工作组进行联评,等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6、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评审结果编制成《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后将材料保送至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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