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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学生守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8日    点击数:
  1. 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
  2. 上课前学生必须对所做的实验进行充分的预习,并写出预习报告,经指导教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
  3. 学生应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在启动设备之前,需经指导教师检验认可。
  4. 实验时要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结果。不许喧闹谈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5. 实验中要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及有关操作规程。
  6. 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7. 爱护公物,精心使用仪器和设备,节约水、电、试剂盒耗材。
  8. 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追究责任,照章赔偿。
  9. 实验完成后,需经指导教师审查数据并签字,将仪器设备按原样整理完毕,清理实验室,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去。
  10. 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教会批阅。批阅后的实验报告交给学生妥善保管,以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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