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室工作人员应树立保密观念,注重保密教育,遵照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保密条例》做好实验室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上级印发或本室印制属保密级的文件、资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自行外借、复印、销毁或个人擅自处理,严禁作为废物出售。
3、大型精密仪器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必须严格归档存入资料室,在使用中的有关资料要设专人妥善保管,不经主任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带出或外借。
4、对违犯规定造成失、泄密者,要追究其责任,对后果严重者要严肃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依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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